摄影 构图 设计原理
构图手段
有时候,视觉要素(我们刚刚讨论过)和构图原理(我们将在以后各章里讨论)的作用容易被混淆。
视觉要素就是形状、线条、明暗、质感和立体感;
它们可以被看做是照片的组成部分,正像我们把构成主题的景物看成是照片的组成部分一样。
构图原理就是对比、节奏、优势、平衡和统一;
它们是艺术家把各个分散的部分组成一幅完整照片时所采用方法。
历史上,大多数艺术家使用这些术语来讨论和分析艺术作品,进行艺术教育。
有些人则有意避免在艺术的各个部门里使用这些词汇,然而他们虽然不用这些惯用术语,而是使用略有不同的什么说法,但它们的目的还是一样的。
另外一些人,给同一个东西换上不同的名字,例如有时候把形状叫实体,有时候又把立体物叫实体。
有时候把明暗叫色调,把节奏叫动感。
还有一些人认为视觉要素中应该包括空间和运动,构图原理中应该包括比例、变化和尺度。
这些术语除了起参考作用外,本身并不重要,要重的是它们所表述的特性。
也许有一天,新的、更精确的术语能被创造出来,并且能被普遍接受。
在这以前,艺术家在自己的创作和讨论中,仍有自由使用任何他认为合适的术语去称呼那些要素和原理。
不管使用什么术语,如果没有和形状、线条、明暗、质感与立体感相对应的名词,就无法想象这些视觉概念为何物。
从某种意义上说,视觉要素(不是指术语)是传达视觉信息的语汇,正像词是传达语言信息的语汇一样。
在特定环境下,语言交流中的一个词,通过它的声音或含义就能圆满地传达一个概念,不需要更多的词。
同样,只用一个形状、线条或立体物也能表示一个视觉概念。
有时候,这种极其简练的表现手法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

在语言交流中,为了拓宽和加深内容,多数情况下还需要使用更多的词。
这时,这些词就必须按照语言规范加以组织,才能保证既不违背也不歪曲作者想要表达的原意。
这样一来,句子和段落的结构以及其它语法原则就成为必不可少的了;
当然他们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促使行文通顺的前提。
对视觉要素来说,情况大体相同。
形状、线条、质感和立体感的配合使用,能够起到互相加强效果的作用。
如果它们不是按照某一前提加以组织,艺术家的意图就无法表达。
对比、节奏、优势、平衡和统一这些原理,是艺术家用来把所有设计要素结成一个和谐的整体的工作方法。
这整个工作过程——选择能够表现摄影家意图的视觉要素,根据各项原理,加以适当安排——就是照片的构图。
构图方法
“构图”和“设计”可以通用,它们的含义是一样的。
在某些情况下,设计被理解为装饰(即创作单独使用或联合使用的图案),或对某一结构外表的修饰。
但设计的更精确的概念是它的原始含义——构思,即艺术家为了明确而动人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而适当安排各种视觉要素的那种构思。
即艺术家为了明确而动人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而适当安排各种视觉要素的那种构思。
构图不是苦思冥想之后就能轻易编排成功的一道工序。
构图不是给一个有毛病的照片开列的处方。
构图也不是一个用来建立质量标准的尺度。
摄影家不能认为视觉概念是一回事,而构图是另外一回事。
它们二者是完全互相依存,彼此不能分开的。
由于构图原理被笼罩上一层玄虚的气氛,构图过程被说得比它原来的含义更为复杂。
事实上,它本来的含义只是使用视觉要素的一些方法,目的是吸引注意力并抓住注意力,使得艺术家对现实的见解和看法作为一种思想向观众表达清楚。
如果必须作出选择的话,毫无疑问,摄影者的思想及其表现方式要比那些原理更为重要。
构图方法本身是很有意味的。
艺术家不仅要有一个意图,而且要把这个意图用独特的、有趣的方式表现出来。过去,题材完全压倒了画面的组织结构。
今天,画面的组织结构本身已经变得十分重要,它可以单独成为照片的基本趣味所在。
在一幅关于某一题材的照片里,摄影家总是把你的注意力引向某一形象。
那里因为这个形象曾经使他激动过。
这种激动,部分来自题材固有的内容和趣味,部分由于摄影家已发现了特别动人的结合在一起的线条、形状、色调、质感和立体感。
如果画面的结构不美,那照片就不会受人注意,或者说摄影家的感受就不会得到表现。
通过对比,不同的视觉要素要显示得更加清楚;
通过有节奏的运动,必须使观众的注意力环绕照片而移动;
应该给人一种单一的统一的印象,免得造成概念上混乱;
画面中只能有一个形象占据主导地位,否则,就会使人迷惑不解。
构图原理不是随心所欲地凭空设想出来的。
它起源于人们对有条理的安排所作的反应。
它来自几个世纪以来艺术家对他们的追随者的教导,来自对几千年的艺术名作的研究。
无论早期的或现代的艺术家,都把它作为一种手段,用来给作品创造出趣味,保持趣味。
毫无疑问,它并不是狭隘刻板的、限制艺术家创作的清规戒律。
运用构图原理,能把具有不同大小和不同吸引力的形状、不同的色调和质感以及形形色色的拍摄对象联系起来,使中心思想占据主导地位。
如果没有这些措施,照片中具有不同吸引力的各种形象都要求受到注意,其结果只会导致混乱。
为了集中研究而突出一个单一的要素,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在下面这些图例中,如果只随便浏览一下,视觉要素之间的区别是不容易看得出来的。
一根线条,要粗重到什么程度才被认为是一个形状呢?

多少线条联结在一起就失去了线的特性,而出现了质感和色调呢?

当一条线自行蜿蜒交叉时,它还是一条线吗?或者已经变成一个形状了呢?

一个形状需要多少层次才能转化为一个立体物呢?
个别原理之间的各个有关方面
类似的问题存在于设计原理的研究中。
当我们集中注意一个构图原理,研究它的态势的时候,这个原理似乎是一个独立而明确的东西。
事实上,构图中所有个别原理都是统一地、互相联系而起作用的,因而,构图上每一个别原理都可能具有几种身分。
构图包含着复杂的相互关系。
由于这些关系结成一个严密的整体,很可能给人一种貌似简单的假象。
摄影家有权选择一个原理作为照片的主要趣味之所在。
例如,他可以选择一组线条、形状或立体物,利用它们相互关系中的节奏感或相似之处,去吸引观众的视线。
或者他把注意力集中在两根线上,通过生动的对比,强调它们的不同。


在构图时,把各个部分组成一个整体所需要的时间,因摄影家、题材和可以控制的条件不同而有所不同。
有时候,瞬间出现的题材迫使你迅速作出判断和反应。
通过认识和实践所养成的高度敏感性,使摄影家能够在觉察的瞬间完成拍摄。
在另外一些场合,也许要用几小时进行调整,等待光线有利时,才能曝光。
先入之见的构图模式
像各个活动领域一样,在构图学方面的著作家和教师们曾经系统地阐述过构图的程序,指望艺术家们能够有意识地把它用到作品结构中和作品分析中去。
他们希望通过具体的指导,收到具体的效果。
对发现这种程序的艺术家来说,这种程序可能是很有用的。
但是要把这种个人的工作方法强加于别人,就不妥当了。
如饥似渴地探求知识的人可能被这些圆满而有条理的方法所打动,但他最后必然会认识到,这样的方法把思维过程限制在事先想好的别人模式里去了。
这种方法的艺术效果比在事先画好的草图里“对号着色”好不了多少。
初学者往往不是专心致志地亲自处理视觉刺激源,而是寻求适合模特儿的现成样本,用来死记硬背。
往往不是用惊奇感和好奇心(这正是艺术家对环境的反应)在平凡的事物中进行探索,而是被引导去从壮丽的自然现象中和古怪的人为事件中,寻找可以模仿的题材。
根据一般经验,视觉刺激源是无限的。
人们需要透过外表去仔细研究,才能认识主题,发现各别部分的视觉美点,以及这一部分对另一部分的影响。
当你碰到一个引你注意的题材时,要摆脱对于你所见过的那些成功之作的回忆。
靠你自己的观察力研究选定的范围,直到你对那个值得认真观察的部分作出反应。
不要企图使主题适应你心中已有的某一概念,应当让主题向你展示它的独特之处。
最重要的是集中注意抽象成分之间的联系,设法把它们从周围空间中突出起来。

图片分析
另外,在图片结构的研究中,过于复杂的分析,也是没有益处的。
分析构图的人,有时候用文字,大多数情况是用指示方向的线条和勾出来的平面,来解释他个人对某一张照片的感受。
他以为其他人会用同样的方式理解这张照片。
正像我们每个人对大自然的特征和气氛反应不同一样,对于表现这些特征的照片的感受也是各不相同的。
虽然艺术家在一张照片里所用的表现方法是他自己的,观众的有选择能力的眼光,仍然要作出自己的判断。
这一点可以从下列事实得到证明:
许多分析家都用线条分析的方法分析同一张照片,但得出的模式和结论却是不同的。
这种用于分析的线条是一种干扰因素,它扰乱了对照片进行正常观察。
如果一张照片不能以艺术家所赋予的那种方式受到鉴赏,再多的线条分析和口头解释也无济于事。
如果照片的主人喜欢用乱涂乱画的线条分析法去欣赏自己的照片,那是他个人的权利。
但是,若把个人的偏爱强加于人,而且便说这是传授知识或进行教育,这无异于亵渎教育工作。
心理学的探讨
关于感觉过程中心理因素的作用,有许多值得讲的。
事实上,每个视觉结构的基本原理,都能被科学地解释。
主要由完形心理学家所创造的那些概念是用一些生僻的术语表达的,因此,需要仔细研究才能理解。
的确,艺术家需要懂得自己的反应,也需要懂得别人会怎样反应。
但深奥的科学研究,特别在学习构图的初期阶段,是容易把人弄糊涂的。
它使艺术家过于关心推理,而转移了对于创作的注意;
不是认真地进行创作,而是过多地听从他人的见解。
有高度修养的艺术家,对于自己的目的和方法深信不疑。
他们可以一边进行深入的心理学的哲学的探讨,一边通过积累经验来提高自己。
而那些不太自信的人会发现,这样有意识地运用构图知识,会限制凭直觉办事的那股冲劲。
完全被科学解释湮没了的构图原理,就变成了僵硬武断的规则,只能束缚而不促进创造性。
艺术需要一种魅力,这种魅力是在不可预见和无法解释之中形成的。
理性是科学的支柱,但无论如何它不是艺术的必要组成部分。
艺术是表现思想感情的,甚至不必要求它符合逻辑。
艺术属于人文主义范畴。
每个艺术家应当立足于个人的直观判断,而不应依赖别人的感受。
无论是有意运用别人的知识,还是作出心理学的假设,都不应影响美学上的抉择。
说到底,每个艺术家都是按照他认为的正确的方法行事的。
视觉认识能力,不仅包括对视觉要素的认识能力,也包括对视觉要素的组织能力,都是可以通过指导得到提高的。
正是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将在以下各章中继续讨论构图原理。
- 标题: 摄影 构图 设计原理
- 作者: Spike Zhang
- 创建于 : 2024-08-08 12:30:39
- 更新于 : 2024-08-08 12:43:15
- 链接: https://chaosbynn.github.io/2024/08/08/摄影-构图-设计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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